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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30人!嘉兴平湖市招聘编制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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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师资层次,促进全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经平湖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就平湖市教育局优秀人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详见下图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刑事、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7年7月2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40周岁(即1982年7月24日以后出生)。?
4.户籍要求:户籍不限。
5.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等其他条件。
(二)招聘范围
1.职业类实习指导教师岗位招聘范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并获得中华技能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国家级或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等荣誉成绩之一的。
2.其他岗位(除职业类实习指导教师岗位)招聘范围,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同时满足以下任意一条:
(1)符合《平湖市教育系统引进人才目录》五类人才的(详见附件3),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阶段均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且具有相应学位。
(3)国(境)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必须为位列QS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200名高校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同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4)国家“双一流”大学(教研函〔2022〕1号公布的147所大学,下同)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国(境)外高校本科学历(学位)人员,必须为位列QS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100名高校的本科学历(学位)人员,同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6)具备以下条件的可报考职业类专业课教师: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或省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荣誉称号、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国家级或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表彰的高技能人才以及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和中国技能大赛优秀选手(国家级一类大赛前20名、国家级二类竞赛前15名、省级一类大赛前5名、省级二类大赛前3名)、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一类职业技能大赛获决赛单人赛项前10名、双人赛项前7名、三人赛项前5名的选手)等荣誉成绩之一的,或获得以上同等次相关荣誉成绩的。

三、招聘岗位相关要求

(一)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高校专业目录设置及审查认定,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硕士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颁布、2012年颁布)。对于未列入参考目录的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二)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取得教育行政部门学历认定的第二专业可以报名,但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硕士研究生可以用本科所学专业进行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在2023年7月24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人员须在2023年7月24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文件规定,在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含学位要求学士)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1.现役军人和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且2023年7月24日未满处分期限的。
4.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中国平湖门户网(http://www.pinghu.gov.cn)平湖市教育局信息公开栏、平湖人才信息网(http://www.phrcsc.com.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按照招聘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同时填写招聘报名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材料,由市教育局组织进行资格审查。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2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公告计划内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无适合岗位可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形式和内容:
考试形式为综合面试。
经资格审查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最终确定)与通过资格审查数比例确定是否增加笔试环节,其中:招聘计划数1~2名的按1:3比例、3~4名的按1:2比例,该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数超过以上比例的则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时间为报名当天下午),再根据笔试成绩按以上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考试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四)体检、考察
由市教育局统一对拟定对象组织体检,体检的要求和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体检操作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操作规范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由市教育局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造成拟录用人员数不足招聘计划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拟录用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
在中国平湖门户网(http://www.pinghu.gov.cn)平湖市教育局信息公开栏、平湖人才信息网(http://www.phrcsc.com.cn/)对拟录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并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聘用
本次招聘的教师列入事业编制管理。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后,在2023年8月凭个人档案到平湖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到(具体报到时间另行通知)。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报到后学校按相关文件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日。具体时间:8:00-12:00。
2.报名地点:平湖市文涛中学(平湖市当湖街道小港路388号)。
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进行报名,未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前往报名的,不予补报。
3.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本次实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
如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往报名的,可以委托亲属报名,并提供所需材料和受委托亲属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人亲笔签字的委托书。

六、报名时须提交材料

1.《平湖市教育局2023学年优秀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下载后A4纸打印;
2.自荐书(包含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基本情况、教育教学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绩介绍等内容);
3.符合报名条件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可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职业类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岗位所需的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近期一寸证件照1张;
9.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海(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应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10.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明资料。

七、其他说明

1.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填写的信息、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如在任一环节发现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2.录用聘任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在招聘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符合平湖市教育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不少于五年服务期的,可享受相应教育人才引进奖励。奖励政策按平湖市《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人才引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平政办发〔2021〕31号)执行。
3.被录用人员须与学校签订一年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同时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4.本次招聘在平湖市人力社保局、平湖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73-85060570 (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3-85061050(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
5.未尽事项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
平湖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俞老师?
0573-85557289
19905735711
金老师?
0573-85236899
陈老师?
0573-85236887
19905735381?
平湖市职业中专
宋老师?0573-85133960
浙江省平湖技师学院
宋老师?0573-85219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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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教育局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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