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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招聘详情

嘉兴海宁市卫健系统2024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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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卫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事业单位分类组织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海政办发〔2014〕124号、《海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海人社〔2015〕49号、《海宁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人才紧缺岗位和高层次急需人才目录》海人社〔2024〕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海宁市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3-4月赴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卫技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海宁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卫技人员72名招聘岗位详见招聘岗位条件及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普通高校毕业生或2024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求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等要求岗位条件有医师执业资格要求的其注册的执业范围应符合岗位要求并且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研究生学历报考本科岗位的其二级学科名称应符合该岗位要求除有备注岗位外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要求专业型。没有学位要求的岗位不受普通高校限制。

三户籍不限年龄1835周岁1988年3月15日至2006年3月15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1840周岁1983年3月15日至2006年3月15日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8年3月15日至2006年3月15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1973年3月15日后出生。

四尚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尚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已签订协议且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定向培养生不得报考。

五?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六?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及聘用方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由海宁市卫生健康局组织招聘工作组赴相关高校进行现场招聘。每所高校作为一个考点以招考时间为顺序相关招聘岗位若在前一考点已招满下一考点不再推出以此类推。招聘过程其他事项与安排敬请关注补充公告。招聘报名时间、地点如下

1、安徽医科大学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3日周六900—1130

报名地点安徽医科大学梅山路校区体育馆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81号

2、哈尔滨医科大学仅海宁市人民医院医疗集团、海宁市中医院医疗集团参加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7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

报名地点哈尔滨医科大学体育馆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

3、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仅海宁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海

宁市第二人民医院海宁市马桥中医妇科医院、海宁市第四人民医院嘉兴市安定医院、海宁市妇幼保健院浙大附属妇产科医院海宁分院参加]

报名时间2024年3月31日周日930—1200

报名地点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太极广场江西省

抚州市文昌大道2766号

4、嘉兴大学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日周二930—1200

报名地点嘉兴大学梁林校区 医学院浙江省嘉兴市广穹路899号

二资格审核

1、报名初审报名人员填写《海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提供近期一寸照片1张凭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各招聘单位摊位处进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1个岗位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的证明材料。海宁市事业单位人员报名需提供本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

2、报名复审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持初审所有资料到现场复审处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

三考试

招聘采取考核面试的办法进行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内容为专业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市卫生健康局http//***col/col1460443/***公布。

四体检、考察

面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成绩不合格的人员不列为递补对象。体检工作由海宁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及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成绩不合格的人员不列为递补对象。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海宁市人才网、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名单公示后将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其中市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报备员额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且尚未拿到毕业证的自经公示明确为聘用对象后30天内须与应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均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在报名初审、资格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招聘过程信息和相关通知均在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市卫生健康局http//***col/col1460443/***公布届时考生可网上查询。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宁市卫生健康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3-87017381、0573-87017385、0573-87017315

监督电话0573-87017301、0573-87287111

海宁市人才网http//***

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市卫生健康局http//***col/col1460443/***

嘉兴卫生人才网招聘公告请点击>>>?嘉兴卫生人才网

1.招聘岗位条件及计划表

2.海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海宁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12日


附件:

附件:1-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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