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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嘉兴技师学院公开选聘优秀教师公告(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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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技师学院面向全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事业编制优秀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和要求

本次公开选聘推出岗位6个,选聘优秀教师6名,具体的选聘岗位、人数和要求详见附件1。

二、选聘范围和对象

省所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教师(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3.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选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10日以后出生,下同),博士、正高级教师或特级教师等省级及以上教育类荣誉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6.除试用期当年度考核不定等次外,其余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影响期限)的。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宜办理聘用情形。

四、选聘程序和办法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公开选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10日18:00截止。应聘人员于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或照片(需另附word版报名表)发送至报名邮箱:详细请见报名信息,文件名为“应聘岗位+专业+姓名”。

2.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上传以下报名材料扫描件或照片作为附件:

(1)报名表(见附件2,须由本人手写承诺签名,无本人手写签名的视作初审不通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

(4)与选聘岗位要求相关的资格证书、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合同)、年度考核材料等。

(5)事业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报岗位及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全面等影响本人考试的,由应聘人员负责。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选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初审

1.报名结束后,选聘单位根据选聘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选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参考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和审查,对于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教育部门公布目录的专业,由选聘单位按专业方向和从教经历审核确定。

2.资格初审结果在教育网上公布。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得低于选聘计划人数的2倍,低于2倍人数的,取消选聘计划。因材料不齐或条件不符而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或因选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公布通过资格初审名单后24小时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岗位或补齐材料报原来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未补齐材料的,视作放弃改报名。初审通过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三)考试(面试)

1.本次公开选聘考试(面试)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主要采用试讲(含提问)形式进行。面试前将组织现场资格复审,请应聘人员带齐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时间暂定2024年5月18日(星期六)。

2.面试时间为每人20分钟(其中提问5分钟),主要测试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效果以及现场应变能力等基本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为75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和体检人选。

(四)考察和体检

1.考试结束后,根据选聘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选聘人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方面以及选聘岗位匹配程度等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2.组织考察合格人选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入围人选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产生的空缺名额,按选聘岗位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递补。

(五)公示

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安排递补。

(六)聘用

1.拟聘用人员原则上统一在2024年8月份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执行,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一般为5年),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市教育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依据有关规定执行。与本次公开选聘相关的后续事宜将刊登于教育网“教育人事”栏目(网址:详细请见报名信息),届时应聘人员可到网上查询。

(三)应聘人员可于每周一至周五9:00-16:00电话咨询选聘单位或市教育局。

咨询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监督电话:0573-83850331(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573-82228947

附件:1-2(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1.2024年技师学院公开选聘优秀教师计划表

2.2024年技师学院公开选聘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最新招聘信息请查看中国教师招聘网:http://www.jrzp.com

市教育局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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